面包车深受农村群众的喜欢。大部分面包车主要行驶在农村、山区等状况较差的道路。长期超负荷的使用,导致面包车车况差,“病车”上路问题突出,安全隐患非常大,并且存在部分车辆逾期未检验、逾期未报废、违法未处理的情况。这些超期“服役”的“病车”上路,一旦“病发”,将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面包车安全管理,严防重大交通事故,现对辖区内面包车未报废车辆予以公布。请以下面包车未报废车辆的车主,尽快办理车辆相关业务,长垣交警将加大查纠管控力度,对违法上路运行的车辆,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四条第三款: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报废的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条: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,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。”注: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,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。